Q:
羅醫師您好:
2013年2月2號跟公司同事一起去ktv唱歌,
2位同事發生口角拿了酒瓶就往頭上一敲,
其中一位同事頭破血流,當時我情急就勸架
順便幫流血的同事按住流血的傷口,事後送醫
包紮還好沒有大礙,但我當時右手有傷口並且沾到他的血,受傷的那位同事是hiv帶原者(後來得知)嚇的我現在每天都睡不好吃不下,我實在不放心在3月9號(36天後)去榮總做了快篩,結果是陰性,請問醫師我84天後還需要在做一次檢驗嗎?
A:
除非是大面積的傷口沾到血,否則傷口遇血會感染HIV只是理論上可能發生,實際上沒有真實案例。你如果不滿84天去篩檢,就沒人能說你確實沒事。就去拿張畢業證書吧。會是陽性的可能性,微乎其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