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羅醫師您好:
想請問一下..現在一般醫院或是衛生所的…匿名篩檢都是用什麼方式檢驗呢?…我曾經去一般區公所的衛生所匿名篩檢…它是告訴我說…送到市府的衛生局…
另外想請問一下…發生過無套性行為後…如果要再去匿名篩檢…應該再發生性行為後的幾天再去呢
A:
醫院或衛生所的匿名篩檢,應該都是用RPR或VDRL驗梅毒抗體,用酵素免疫法(EIA)或顆粒凝集法(PA)驗HIV抗體。衛生所說要送衛生局,應該是因為衛生所區衛生所沒有實驗室,將檢體統一集中到市府衛生局的實驗室由專人操作。由於梅毒滿4週檢驗陰性就可以排除,HIV則要滿12週,你可以滿4週去做第一次匿名篩檢,滿12週再去做一次,以便排除這兩種感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