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羅醫師您好:小妹於一年多前在某夜店不辛慘遭性侵..嫌犯被捕後~警方告知嫌犯是愛滋列管個案~隨即將我轉至高雄某醫學中心~在20個小時以內便接受預防性投藥1個月~並於投藥結束後6週.3個月.6個月進行抗體篩檢皆為陰性..該醫學中心感染科醫師表示已排除感染..小妹日前在投藥後滿一年後又進行了抗體篩檢.也為陰性..請問羅醫師我真的可以完全排除感染了嗎?
A:
外籍留台生:外籍人士『確診』HIV並被『通報』,才會有遣返的作業。『確診』是指西方墨點法陽性,而不是亞培快篩、ELISA或PA陽性。西方墨點法陽性,醫生才能進行通報;僅有篩檢陽性是不符合通報條件的。這些是一步一步照著走的。就算你篩檢HIV陽性,在還沒確診、還沒通報前,政府不會有遣返動作。如果看不懂或是有進一步問題,可以寫email給我詢問,在4月份的匿名諮詢那篇有我的email信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