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
醫生您好:
因為之前的新聞,還有最近也開始想到身後事的問題,我也很擔心到最後是迷迷糊糊失去意識的走了,是否有方法預先簽署任何文件,表明不願意做任何器官捐贈,或是急救無效的同意書呢?
A:
根據台灣的法律,健保卡只能註記「願意捐贈器官」,沒有「不願意捐贈器官」這個選項。如果你健保卡沒註記「願意捐贈器官」,醫生必須取得你最近親屬的同意,才能器官捐贈。因此關鍵是你最近的親屬要知道你的心意,不管是你本人先告知、或是屆時有其他人能去告知最近親屬,才不會讓去年器捐案的故事重演。
至於「放棄急救」,去年安寧緩和條例通過後,已經可以預立放棄急救意願書。你可以到安寧照顧協會的網站去下載表格,填寫完後寄去安寧協會,等一個月左右就可以拿健保卡去辦理註記。